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廣發「特權卷」取代「消費卷」

經濟單位電子佈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最高交第1000003002號

密等:機密



主旨:廣發「特權卷」取代「消費卷」
說明:
(ㄧ)、因應全球不景氣時代的來臨,各級單位應預先備妥各項計畫,除了不造成經濟衰退之外,更需依據情勢,扭轉劣勢,才是政府體系龐大應有的施政表現。

(二)、景氣循環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是跟人民預期的心裡素質有直接密切的關係。各級單位應加強人民對政府的信心,提出可行具有遠見的改革方案,而非特定人士分贓或權力集中在少數人的政治制度。
(三)、因應短期需求,各級單位不應再重施故技,比如已經做過撒錢消災的「消費卷」,要有更具體的作為。最高單位在此首先提出發行「特權卷」,讓一般的老百姓也能享受與體會某些握有權力與資源者才能享受的特殊權力。
(四)、根據內部所做的研究調查,發行「特權卷」將比貧民去體會貴族生活來得更有效率,不但能達成滿足金錢上的需要,更特別的是滿足一輩子可能都做不到心理滿足感。最算有錢人也不見得真正有機會享受到實質上的特權待遇。
(五)、各級單位在了解民眾心理需求後,應該積極編列平時就在使用的特權列表,詳細註明事項與事由,範圍可以大到為了什麼事情需要代表政府又做了什麼關起門來的事,小到交通罰單的註銷。特定人士使用的特權,平民小老百姓也可以使用,就算僅使用一次性的「特權卷」,將大大提升經濟規模與價值,更重要的是對政府單位的信心


最高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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