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4日 星期六

全面禁止換發國際駕照

交通單位電子佈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最高交第1010004001號
密等:無



主旨:全面禁止換發國際駕照
說明:
(ㄧ)、基於國人普遍性開車習慣不佳,擬定暫時性不予以換發國際駕照,視情況改善後再予以辦理。

(二)、各級政府機關應加強宣導與教育人民開車應有的習慣與禮節,首先必須全盤檢討道路設計的合理性與車速的安全與限制規則
(三)、政府計畫改善的同時,應針對國人的民族性格與使用習慣,重新研擬改善國人不佳狀況的超大型的計畫,以使人民能夠真正的邁入文明禮儀的國家。
(四)、道路行駛狀況不佳的情況,最為嚴重的包括未靠外側車道行駛;長時間霸佔內側車道;高速公路普遍車速過慢;任意闖越紅燈;逆向行車;前方沒車任意踩煞車;次要幹道不讓主幹道行車;轉彎或是插入車輛迫使主線車道踩煞車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雙黃線超車;市區街道高速行車;車上手持手機通話;喝酒駕車;高速公路逆向倒車等等。總總自私自利的行徑,並不符合可以開車的標準,暫時禁止在國外開車,以免狀況不斷並丟人現眼。
(五)、重新研擬考照的行車道德規範,就像以前人人都不排隊,教育須從新人開始教育與規範。並獎勵民眾拍攝存證予以檢舉,可以得到鼓勵獎金。獎金的來源來自於被處罰者,政府無需花錢為之。


最高單位